第63章 第63章_喜欢折磨主角的作者穿书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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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3章 第63章

  王小飞,林风高一暑假的时候,写的第一本小说《绝星酷小子》里的主角。

  那时候流行的小说里,主角都长着一张平平无奇的脸,有人认为这样是更能让作者自己或者读者代入,但林风只觉得主角嘛,就是要平平无奇才更酷。

  所以王小飞看起来虽然清秀阳光,却不是出色的样貌。

  林风一直是一个终极外挂爱好者,而且他喜欢的不是像某影主角那样,一定要遇到危险才能显现,且还要主角本人拥有极强的目的性和自制力,林风喜欢的是绝对的外挂。

  比如王小飞,他的故事是在一个正常的世界,但是他却拥有一个可以飞天遁地的滑板、能识别信息的墨镜,靠着这两样东西,他在生活中遇到的不少趣事都迎刃而解。

  林风看着王小飞,抹了一把脸,乜墨就坐在他旁边,一副大房看待妾生子的模样。

  王小飞重新将墨镜戴在脸上,说:“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到的这儿,不过出来的时候,还看到了好几个弟弟。”

  乜墨表情微沉,他可没忘记,王小飞一开始就叫他幺弟的事。

  王小飞皱起鼻子顶了顶墨镜,他的墨镜能追踪与他有关的人的轨迹和身份,所以他才能通过墨镜,一眼就认出林风和乜墨。

  林风显然也知道他墨镜的功效,急道:“究竟有多少人,他们现在在哪儿?”

  他以前写过不少小说,里面不少难缠的角色,万一都进了这里,那一切可就乱了套了。

  王小飞抓了抓头发,“我看到的只有四个,不知道还有没有别人,爸爸也知道,我的墨镜只能追踪见过的人,不过我看那四个都不太好对付的样子,就躲了起来。”

  他没说的是,刚从笔记本电脑里出来,发现自己只是【本王无敌】的文件夹里,第一本小说里的人物时,王小飞是有些崩溃的。

  不够后来想想,他本就是个孤儿,是石头里蹦出来的还是作者“生”的,都无所谓,所以便很快接受了这个设定。

  “哦,二弟出来后,发现他是一本小说主角,看起来样子好像有些不对,爸爸你要是见到他,可得躲远点。”王小飞道,“二弟是……嗯我看看,他的墨镜有不到300兆的储存功能,300兆在林风高一的时候,已经不算小了。

  王小飞把【本王无敌】的文件夹拷贝了下来,墨镜空间还剩下几十兆了。

  “有了,叫祈昊景。”

  乜墨看向林风,等林风介绍。

  林风眨巴眨巴眼睛,祈昊景是他在高二的暑假写的,那时候他哥大四,因为是走读,每次回到家,他的衣服或者包里总能掉出情书,手机如果不关提示音,就能听到叮咚叮咚不断的消息声。

  有一次他偷瞟到有人给他大哥发果照,林风当即觉得自己抓到了大哥的把柄,他给爸妈说了之后,本以为爸妈会骂大哥,没想到他们竟然觉得大哥被骚扰了,愣是打电话说了对方半小时,让对方尊重自己尊重别人,要自爱云云,最后把人家说的泣不成声,说了句“谢谢叔叔阿姨,我再也不敢了。”两口子这时候才知道,给自己大儿子发果照的是个男的,可对面已经挂电话了,他们只好把林风臭骂一顿。

  也就是经历,让林风写下了祈昊景——一个身在男频,却只能吸引男人的,直男男主。

  祈昊景不管喜欢上谁,还是被谁喜欢,最后都会发现,对面是女装大佬。

  在书里,祈昊景一直暗恋一个女仙,却求而不得,直到书的结局,女仙才答应了他的求爱,然后,那本小说的大结局最后一句话,才揭露了,这位女仙。

  依旧是个男的。

  林风没写祈昊景的反应,也没写任何番外,他不知道祈昊景疯没疯,但一直追更的读者们看到结局都疯了。

  这可能也是为什么,祈昊景一脱离笔记本电脑,便状若疯癫,在他发现自己是一本小说角色时,更是决定要把作者给煽了。

  乜墨听完,眉头一跳,轻笑道:“现在觉得,我也不是很惨。”

  林风讪笑两声,喜欢玩弄笔下角色这个恶习,也从第二本小说一直跟着他直到现在。

  可以说,他所有的主角里,只有第一本里的王小飞,逃过一劫。

  王小飞突然啊了一声:“二弟往这里来了!”

  林风立刻紧张起来,一手拉着乜墨一手拽着王小飞的衣领,“快走快走,祈昊景那本也是修仙背景,而且他已经成仙了,结局的时候地位还不低,咱们仨不是他的对手。”

  王小飞吱哇乱叫,他的短袖领口都快被林风拽撕开了,叫唤几声之后,王小飞又看向墨镜,左眼显示的是祈昊景现在的位置,右眼则是祈昊景的小说。

  祈昊景那本小说名叫《全释楠刃》,读者躲起来之后,还有不少人讨论过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,文里虽然有一把叫楠刃的名刀,但楠刃的戏份并不多。

  直到男主祈昊景三番四次遇到女装大佬之后,大家才明白,这书名看着这么高大上,实际上就是《全是男人》。

  林风正和乜墨商量着去哪儿比较好。

  乜墨虽然心底并不怕祈昊景,但他喜欢看林风对其他主角避之唯恐不及的样子,故也乐意配合他。

  两人还没商量出个结论,王小飞便出声打断道:“哎哟我的老父亲,二弟的外挂是算命和武力啊,怪不得他直直就往这儿飞呢,估计是算着呢。”

  林风更着急了,想不管三七二十一,先离开这里再说,却被乜墨按住,乜墨道:“别这么担心,有我呢。”

  林风看着乜墨,心里的焦急慢慢散去,他先前是想着祈昊景在《全释楠刃》里已经成仙了,又想着乜墨这会儿还在第一世,修为并没有后来高。

  但乜墨淡定的表情也影响了他,林风冷静下来就想到,不管是第一世还是第六世,乜墨虽然修为一直在涨,但在林风这个外挂狂魔笔下,乜墨一直是当代武力最强者。

  不一定会输给祈昊景。

  但林风仍是不想见祈昊景,无他,因为祈昊景的原型是他哥,一来他很难想象林翊遭遇过祈昊景的事之后会变成什么样子,再则他真的很讨厌他哥。

  王小飞仍在扫着小说,一开始他是一目十行的看,看到后面好笑的,忍不住便仔细看了起来,时不时就发出一声嗤笑。

  林风注意到,他也知道王小飞墨镜的功能,便伸手把他的墨镜摘了下来,自己戴上,往后面翻着。

  看到祈昊景靠着算命天赋,在一众上仙里打脸装逼的地方,就迅速划过,他翻了好一会儿,时不时便注意着祈昊景的位置。

  墨镜上除了祈昊景的位置,还有其他几个小红点,但林风现在没时间管他们,先把麻烦的祈昊景解决了。

  终于,在翻到祈昊景第一次吃瘪的时候,林风停了下来。

  他取下墨镜,眼神坚定放光:“咱们找个青楼藏着,祈昊景对阴阳算不准!”

  王小飞被灵力拽着,三人上了乜墨的飞行法器,往隐丹宗外的最近的小镇飞去。

  修仙界散修和凡人混杂的地方,也会有青楼这样的地方,祈昊景之所以有着算命这个外挂,还是屡屡被女装大佬骗倒,原因就是他不善算阴阳,在阴阳交合的青楼里,他们再扮上女装,一定就能躲过去。

  为此,在离开隐丹宗之前,林风还特地让乜墨去偷了三颗易性丹。

  到了小镇边缘,眼看着祈昊景离他们越来越近,为了彻底避开他的范围搜索,林风便打算先吃下易性丹,再进青楼。

  在得知这易性丹的作用之后,王小飞脸色就变了,他是高一的林风写出来的,虽然性格活泼,但直男性子还很重,得知这丹药吃了之后就可以变女人之后,他便十分抗拒。

  王小飞捂着嘴:“爸,爸诶,不要了吧,二弟追的是你,你变女人就好了,我就不用了吧。”

  林风按住他,摇头道:“不行,祈昊景一定能算出你和我在一起,就算我变了女人他算不到,你没变他肯定也能跟着你算到我。”

  王小飞动了动绑得死紧的双腿,哀鸣道:“那您和……”

  他说到一半,看到乜墨的表情,把嘴里没说出来的幺弟二字咽下去,改而道:“那您和我妈去不就得了,我觉得这里可真有意思,正好我一个人去看看,我去找之前那个魔修玩,他也很有意思,不知道为啥一看到我就吱哇乱叫的。”

  他这声“妈”一出口,林风都没注意听他还说了些什么,就忍不住噗嗤噗嗤憋笑憋得像在放屁。

  乜墨倒是接受良好似的,摸了摸王小飞的脑袋,笑道:“不行,你要是走了,我们还怎么知道他们的行踪呢,好儿子。”

  王小飞咽了一口唾沫,他捂着嘴巴的手便被一道灵力捆住,死死拉离了他的脸。

  乜墨接过林风手上的易性丹,塞进王小飞嘴里。

  这时候王小飞才知道自己那声“妈”把乜墨得罪了,想讨饶,可药丸刚一入口,他的手又被重新按到了嘴巴上。

  乜墨屈指在他腮边轻扣,王小飞便咕噜一下把易性丹吞了进去。

  接着乜墨也吞了自己那颗,他在林风的记忆里看到过,未来的他,在南阙林风被祝筠绑去时,就扮作灵兰耍弄过林风一回,本以为自己和林风记忆里的乜墨不同,但乜墨发现,自己好像也并不排斥吃这易性丹。

  见两人都吃了,最先吃的王小飞,不仅喉结平了,连胸前也隆了起来。

  林风轻呼一口气,也将自己那颗吞了进去。

  三人等身形彻底变作女子,才往小镇走去,大隐隐于市,就算祈昊景找到这里,也很难在这个地方准确搜出他们,更何况青楼是阴阳交合的地方,对祈昊景就好似吞噬灵触的黑洞,更加难以测算。

  他们从青楼院外飞了进去,此时离晚上还有一段时间,楼里并没有什么客人,三人便选了间没什么人的房间。

  王小飞说着自己不要变女人,等真的变成了一个大姑娘,他却新鲜得不行,一会儿扭扭屁股,一会儿又抱着床杆子劲歌热舞,问林风:“爸爸,你看我美吗?”

  林风:“……”他印象里自己高一明明是个孤僻青年,怎么写出这么个人来疯。

  三人的易性丹都是基础款,没有和易容丹混合,所以仅是以本体的模样性转。

  性转后的王小飞仍是清秀开朗模样,像个邻家小妹妹。

  林风则像个校花,貌美艳丽的同时又十分清纯,两人看着都仍有些青涩模样。

  唯有乜墨,他的本体性转就像一个身材火辣的超模,明明长了一张倾国倾城的妖姬脸,神色又冷淡得不行,火辣和高冷糅合在一起,就是一个要人老命的御姐。

  因为女体更加纤细,显得腿的比例更长,乜墨看起来简直脖子以下全是腿,在桌边坐着时,那腿长都像有些不够放似的。

  林风觉得乜墨这样子很新鲜,看了好几眼。

  乜墨端着水壶给他倒水,看向林风,笑道:“父亲喜欢我这个样子?”

  林风笑呵呵道:“还行,你知道吗,我们出去之后,如果你这个样子跟我走在一起,别人肯定会以为我很有点东西,才能和你这么漂亮的人在一起。”

  乜墨听他这么说后,手上一顿,笑笑没说话。

  倒完水后屋里便沉默下来。

  看他这反应,林风不开心地拉住他的手,指着王小飞道:“我儿子都认你叫妈了,你难道打算不认?”

  乜墨看向他,“和你在一起的是未来的我,你觉得我和他一样吗?”

  林风眨巴眨巴眼睛,说:“有一点不一样。”

  乜墨默然。

  林风:“穿的衣服不一样。”

  乜墨微怔。

  林风接着道:“但你是乜墨,乜墨是你,我喜欢乜墨,你不喜欢我吗?”

  两人相对无言。

  一旁给自己做身体检查的王小飞,看到两人之间的氛围,也不敢说话,他轻手轻脚地蹭到房门那儿,才对二人说:“那什么,爸、妈,你俩坐着,我去外边玩会儿。”

  他这时这声妈,倒让乜墨卸下劲来,他不禁开始想,连林风其他的儿子都认了他了,就算自己和那个乜墨不是一个人,现在在林风身边的是自己,林风也说,他就是乜墨,那么有何不可。

  乜墨起身,走到林风身边,将他抱进怀里:“那我可要努力,好带着父亲离开这里了。”

  林风吸吸鼻子,终于放松下来,也回抱回去。

  没等到二人回应的王小飞依旧站在门边,看两人都抱在一起了,纠结着到底要不要直接出去,他刚试探着把门拉开一个缝,乜墨便看了过去。

  王小飞瞬间僵住。

  女体的她头发刚过肩膀,穿的衣服也依旧是现代打扮。

  乜墨道:“换个样子再下去吧。”

  王小飞又挪了回来。

  乜墨从储物袋里掏出三套女装,又用法术改了尺寸,三人分别换了。

  换好女装,依旧是一头披肩发的王小飞便飞一般地溜出了房间,青楼诶,他还从来没来过青楼呢。

  王小飞在墨镜里打开《绝星酷小子》。

  因为这是林风高一时写的,他笔下的王小飞年纪也不大,在《绝星酷小子》结局时,王小飞才刚满十八岁。

  王小飞又看了看文件时间,自言自语道:“都过去十年了,照这么算,我现在就是二十八岁,嘿嘿嘿,这青楼逛得,逛得。”

  安慰完自己,王小飞便乐呵呵的下了楼。

  房间里,乜墨正在给林风盘着头发。

  说是盘,不如说在玩林风的头发,他一缕一缕地梳着他的头发,笑道:“你现在已经习惯这头发了,当初为你蓄发的时候,你可骂得狠。”

  林风回头看他:“你想起来了?”

  乜墨摇摇头。

  “哦。”林风听到他这么说,也没什么反应,转回头继续看向镜子里的乜墨。

  这倒让乜墨有些好奇,他笑道:“你不问我怎么知道的?”

  林风撇撇嘴,道:“你可是我写出来的。”

  乜墨在书里,不惊人允许便探入别人识海的事情还少吗,这有什么好惊讶的,既然乜墨说了以前的事,便说明他已经探知过自己的记忆了。

  两人同时笑了笑,乜墨捏着林风的下巴,让他仰头,自己则俯身,两唇相印。

  正当乜墨想要加深这个吻的时候,王小飞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。

  他看到两人正在接吻,原地跳了两跳,像地板烫脚似的,他转身出去,可在门口待了两秒,又再次进来:“爸,三弟来了!”

  已经和乜墨分开的林风:“……”他已经麻木了。

  甚至一时间想不起来他第三本小说写的什么。

  王小飞看着茫然的林风,顶着乜墨那张被打扰后的不爽脸,把墨镜取下来递给林风,林风戴上后,看了两眼,便把墨镜取下来还给了王小飞。

  此时他已经很淡定了,哪怕这本小说是《盛胥》。

  他缓缓拉住身旁乜墨的手,眼里闪烁着泪光,真诚地说:“乜墨,救命。”

  对祈昊景,他虽然怕,但更多的是心理上的,因为祈昊景的原型是他哥林翊,他一是怕二是烦,再来是噎。

  高二的时候他才多大,恶整出来的报复文,一想到里面的情节,哪怕他再讨厌他哥,也觉得臊得慌,那是对自己年少无知时干的蠢事的懊恼和尴尬。

  但《盛胥》,他是真的有点虚了。

  因为里面的男主,一开场就……自宫了。

  写这篇文时,林风已经高三毕业,那时候的他和家里矛盾很尖锐,也是他的叛逆最高峰,从《全释楠刃》之后,他的评论区就多了很多读者叫他太监。

  这些读者不是调侃,是真骂,他们一边被林风这种剑走偏锋的剧情深深吸引,一边又受不了林风总是胡写,以折磨笔下角色为乐。

  林风一开始没习惯被骂,还会和人吵,后来他懒得费手指跟那些人骂架,干脆开了一本文,里面的男主就是太监。

 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,他学会了用码字气读者。

  《盛胥》的男主就叫盛胥,名字也很好理解,就是肾虚。

  因为是为了取乐,盛胥一开始自宫的理由非常弱智,他九岁那年,母亲告诉他睫毛剪了可以长得更粗更长,她说这话时,旁边有邻里便逗乐他,说他把小叽叽切了,以后也能长得更长。

  盛胥便玩笑似的,拿剪刀自己给剪了。

  林风给他的设定是,盛胥虽然剪了,却十分重欲,还睚眦必报,整一个林平之和韦小宝合体。

  后来盛胥还真进宫当了太监,那时候正流行后宫文,盛胥一个重欲的真太监,格外受公主娘娘喜欢,但他却无可奈何。

  林风故意把内容写得香i艳,每次都看得读者抓心挠肝,可因为主角是个真资格的太监,再怎么香i艳,也没办法上本垒。

  读者们哀嚎遍野,还有人给林风写了万字小长文道歉,恳求林风让盛胥重新长出来,反正《盛胥》是一本架空灵异文,主角连鬼神都可以驾驭,长根xx怎么了。

  但林风就不。

  而且因着林风的劣根性,在故事前期,盛胥就知道了自己幼时自宫,根本不是因为年幼,而是因为他那时被某个强大又恶劣的神灵操控了,但直到结局,盛胥也没找出那个神灵,无法报仇的盛胥在《盛胥》结局里,坐拥三千打过擦边球却未上垒的佳丽,御下神鬼无数,一边吐血一边诅咒着那位神灵。

  一想到这里,林风又打了个抖,觉得后颈有点冷,好像有什么在吹冷风似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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